各团体会员:
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第八届鲁迅文学奖作品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1.参评作品必须经由各团体会员推荐,在中省直单位工作的省作协会员可以直接向省作协申报。
3.参评作者或译者需出具“同意由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推荐本人作品《×××》参评第八届鲁迅文学奖”的授权书,并有作家手写签名和日期。
4.参评作者或译者请详细阅读《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或《第八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的填表说明,按要求详细如实填写与作品和作者个人有关的栏目,在需要作者或译者签字的栏目内签字。各团体会员需在《推荐名单》和《推荐表》的相应栏内加盖公章。
5.《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中“如为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作品是否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一项内容,除按要求填“是”或“否”以外,请另附列表,按作品目录顺序逐一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由作者手写签字、注明日期并由团体会员证明情况属实、加盖公章。
以上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推荐表一式两份,在作者签字处两份都由作者手写签字,“推荐意见”和“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栏一份由各团体会员填写、盖章,一份空白。
6.以单篇形式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原刊(报)2份及复印件10份;以成书形式参评的作品,须提供样书12册。以上推荐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翻译作品除提供12册译本外,另须附外版书2册及提供外版书PDF电子文本。
7.凡涉及党史、军史、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重大题材的作品,须提供按有关规定报批、报审的批复复印件。
本次申报者请先提供一份作品(成书作品提供1本样书,单篇作品提供1份原刊、报),以供省作协研究审议,原则上不予退还。待确定推荐人选后由作者自行按中国作协要求将参评作品寄至中国作协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申报材料和样书请于2022年4月6日前报送至省作协创研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詹丽辉 黄欢
联系电话:0451—53969905 13136757010 13206541757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77号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编:150090
附:1.《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附件链接
2.《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2022年3月15日修订)》附件链接
3.《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附件链接
4.《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链接
5.《第八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2022年3月16日